《粉專》食藥署下禁令:含糖碳酸飲料不能標「富含」維生素

食藥署下禁令:含糖碳酸飲料不能標「富含」維生素

【台北中山醫院粉專】  發布日期:2023-08-18

 

為了與國際接軌,在參考國際規範及國人營養狀況,食品藥物管理署昨(17)日公告,修正「包裝食品營養宣稱應遵行事項」草案,未來未來含糖碳酸飲料都不得標示「高、富含」維生素C或等同意義的營養宣稱及生理功能詞句。

台北中山醫院解釋,過去含糖碳酸飲料只要糖熱量佔比未超過10%,即可宣稱含營養素,但含糖碳酸飲料對國人健康影響甚大,決定進一步加嚴限制。由於過去僅開放8項營養素,待修正草案通過後,只要內含成分便可宣稱。

(資料來源:衛生福利部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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